5.2 构造


5.2.1 雨水斗的基本构成,见附录A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5.2.1.1 虹吸式雨水斗由斗体、出水短管、连接压板(防水翼环)、防涡流装置及格栅罩(格栅罩可根据需求设置)等组成。
5.2.1.2 87型雨水斗由斗体、导流板及隔气盖板(统称导流罩)、出水短管、压板等组成。
5.2.1.3 重力流雨水斗由斗体、格栅斗帽、出水短管、压盘及防止形成满流的构造(如强制进气的短管、控制流量的构造等)等组成。
5.2.1.4 其他雨水斗的基本构成如下:
    a)承雨斗由斗体、出水短管组成;
     b)侧入式雨水斗由侧向斗体、格栅、出水短管或承插接口组成;
     c)格栅斗帽雨水斗由斗体、格栅斗帽、出水短管或承插接口等构成;
     d)平算式雨水斗由斗体、平面格栅、出水短管或承插接口等构成。
5.2.2 雨水斗的各个部件除斗体和防水翼环外,应便于拆卸。
5.2.3 侧入式雨水斗所有部件应满足侧向安装要求,其余雨水斗所有部件均应满足水平安装的要求。
5.2.4 雨水斗应配有防止安装时杂物进入管道的封堵件,并应能在屋面工程竣工后拆除。
5.2.5 法兰压板的螺柱孔位置及尺寸应符合互换性要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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